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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处理违法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bjls.cn时间:2022-02-21

北京律师网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该《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其中的权利义务边界,为划定了行为红线,进一步规范个人信息数据处理行为。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个人信息处理行为都将是违法行为:


1.互联网平台差别化定价


各大APP利用大数据信息算法对老用户“割韭菜”,这种差别化定价损害了老用户的权益,长此以往也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需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实行差别待遇,保护个人权益。


相关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个人信息处理者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2.过度收集、滥用个人信息


互联网时代用户无隐私,个人信息极易被传播利用。


在平台注册会员,却被要求填写生日、籍贯、学历等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在某报告网站报名后,便接二连三地接到各种电话和短信,被书籍推销、辅导课程推销等频繁骚扰。


这些滥用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处于合理的目的,并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制过度收集个人用户信息。


相关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3.个人信息跨境流动


个人信息数据会对经济发展、国家治理、社会管理、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更需要注重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跨境流动需合规。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境内产生和收集的个人信息应当存储在境内;需要向境外提供的,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相关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因业务等需要,确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


(二)按照国家网信部门的规定经专业机构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三)按照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与境外接收方订立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条件等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其规定执行。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达到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网信部门规定可以不进行安全评估的,从其规定。


4.侵害未成年个人信息


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薄弱。在目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现象层出不穷的形势下,更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利益。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处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信息,应取得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同意。


相关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除了上述相关行为以及相关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责任、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的权利等等。


同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对于违规处理个人信息行为,将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对于相关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除此之外,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面临5000万或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的罚款。如按照腾讯发布的2020财年营收4820.64亿,5%就是241亿。


惩罚力度之大,充分体现了违法违规付出的代价之大,也体现了我国对于整治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决心。


此次新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了相关法律,体现了法治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也为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管执行提供了法律支持。


打击滥用个人信息大数据的“杀熟”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于企业经济行为的监管与规范,加强对于垄断行为的监管。


企业也应当自觉维护遵纪守法秩序,合理合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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